标的方:青岛某大酒店
出让方:中国青岛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新加坡某私人有限公司
受让方:某集团公司
案例介绍:
标的方成立于1994年6月,是由出让方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资金1150万美元,其中出让方以相当于460万美元土地使用权形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0%;新加坡出让方以690万美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60%。
2016年9月董事会同意将出让方的40%的股份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同时同意新加坡出让方60%的股份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本案委托我公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寻找受让方。但是第一次挂牌未寻到受让方,造成流拍。我公司组织了出让方并对第一次流拍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了整个操作流程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次挂牌的改进方案,以及如何寻找受让客户。
2017年3月,董事会再次同意重新挂牌,并作为组合挂牌,同股同价。再次进行评估、备案,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重新进行挂牌,经过前期的推荐,最后得到两家客户举牌,通过竞价,交易额高出挂牌金额。
本次交易的结论:主体资格证照齐全合法有效,组合挂牌、同股同价、中外股权同步转让,社会公开推荐力度较大,通过我公司的辛勤工作,精心策划,顺利完成此次转让,达到和圆满实现了出让方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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