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募基金,证监会有非常系统的管理方法,在证监会的系统下,公募基金运作相对比较规范,但对于私募来说,监管难度非常大。如今,证监会终于找到了私募的管理方法。一方面,给予私募申请证券账户的甜头,一方面则进行详细备案,进行管理。
2014年1月17日,证监会宣布,由基金业协会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备案及行业自律工作。同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该《办法》将于2月7日起施行。《办法》不仅囊括了二级市场基金,一级市场的PE基金也进入管理范畴。根据《办法》的定义,私募投资基金,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譬如LP和GP的模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都在备案之列。
监管更为细化
证监会在给予私募正名的同时,更严格的监管随即而来。
相对于过去发改委的监管体系,证监会的管理更为严格,尤其对于PE的监管更为细化。
新规下,无论私募基金规模大小,都需要备案。
对私募基金的规模、单位净值、投资者数量都要以月度为时间周期进行备案;认缴规模、实缴规模、投资者数量、主要投资方向则是每季度备案更新;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所管理的私募基金则以年度更新。
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应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备案,还必须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写明基金类别。
这些备案信息,几乎接近公募基金的披露范畴。这样的情况下,私募基金的大多数情况都一目了然,投资也将透明化。举例来说,如果管理人控制多个私募基金,那么通过备案,将全部呈现在投资者眼中,如果通过持有的数个基金进行关联交易,也将被识破。
同时,由于私募管理人和从业人员身份都备案,也将被市场知晓,这样的情况下,各种老鼠仓、相互接盘的乱象也有望被遏制。
另一方面,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可以更清晰的了解私募的净值、排名等情况,从而在选择购买私募产品是,有充分的依据。
通道业务依然有所作为
除了严密监管以外,证监会也给私募带来了曙光。根据新规定,备案的私募可以开立证券账户。这似乎意味着,私募不必在通过信托等渠道建立,可以自行建立。这一规定似乎将打击信托等私募渠道。
过去,建立一个私募主要通过信托渠道、基金子公司渠道、券商的集合理财计划。这一过程中,通道费是免不了的,如果可以申请开立证券账户,那私募就可以绕过渠道这一环节,从而节省成本。
当然,新规不会消灭渠道业务,因为目前大多担当通道业务的公司,如信托,在承担通道的同时,还会帮助募集资金。对于许多刚刚起步的私募来说,资金是首要目标。
举例来说,目前大多结构化私募产品,因为风险低,所以信托一般会帮助募集资金,基金管理人只需要承担交易的工作。此外,一些和券商合作的私募,在募集初期,也会通过券商的客户关系,进行路演,获得资金。大多数新私募都缺乏客户和资金,因此渠道业务依然有所作为。 但对于客户接受度高的大牌私募和拥有固定客户的私募则可省去一笔通道费。
PE监管真空期结束
相对于二级市场私募,一级市场的PE则结束了将近半年的监管真空期。
原本PE主要由发改委管理,但是2013年6月,PE的监管权从发改委转给了证监会。
2013年6月,中编办发布《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规定私募股权基金监管划归证监会。
由于PE监管权刚刚转移,许多细则还未出台,因此从6月开始的半年多内,PE进入监管真空期。而这期间,一些正规PE,尤其是获得政府背景资金的PE,由于无法监管,因此业务停滞。举例来说,在这期间,一些获得社保资金注资的PE,无法进行业务。因为根据社保基金要求,PE的管理人和基金都必须在监管部门备案,但是这段时间发改委不收,证监会也没有相关政策。在这样的尴尬期,社保也无法为PE提供资金。
当然,另一角度看,随着投资透明化,一些PE可能面临着项目被争夺的局面。在过去几年,PE市场竞争加剧,当大量资金涌入这个市场的时候,突然GP们发现,可以投资的项目不多了,而且随着竞争对手的增加,项目的价格也水涨船高。这样的情况下,拿到一个好项目自然不愿意分享,最终藏在手中,成为自己的“私家菜”。一旦进行备案,那么这些投资项目就有被发现的可能,尽管已经获得了股权,但随着竞争对手的介入,或许未来还未产生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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